近日,蕉岭县政府正式出台实施《进一步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大支持全县实体经济发展力度,提升实体企业核心竞争力。
《意见》明确优化财政扶持资源配置,发挥产业发展扶持基金效能,提升产业扶持精准度,确保政策资源能有效推动实体企业转型升级。其中,为推进企业品牌建设,《意见》进一步加大了政策激励力度,对企业争创品牌明确了详细的奖励标准。一是对新获得国家、省、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二是对首次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延续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三是鼓励和扶持实体企业实施质量技术标准战略,主导或参与制订、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5万元、3万元。四是对首次获得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企业,一次性给予帮扶资金10万元;对首次获得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企业,一次性给予帮扶资金5万元;对首次获得市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一次性给予帮扶资金2万元。获得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采标标志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00元。五是进一步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凡符合申请试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经保护办审查同意,给予该企业补助1万元。
(蕉岭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