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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日报讯 5月1日上午,我市一般纳税人之一的梅州市俊发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成功开出了16%新税率的增值税发票,其它纳税人也成功开具了10%新税率的增值税发票。这标志着我市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顺利实施。
据悉,从2018年5月1日起,包括增值税税率降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正式施行,持续为市场主体减负,如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深化增值税改革顺利通过开票环节后,市国税局将继续做好政策宣传及日常管理工作,为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及6月份的申报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下图为纳税人成功开具新税率增值税发票。
(余陈良 陈诗良 王金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