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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消费促进能力全省居首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5/18 17:17:45 浏览次数:1913
     品牌培育差距大,消费质量安全与消费水平上仍有较大进步空间


    梅州日报讯  (记者杨敏)日前发布的《2018年广东省消费环境评价报告》显示,梅州消费环境总分位列全省第10,消费促进能力位列全省首位,但在消费质量安全与消费水平上,仍有较大的进步空间。

    《2018年广东省消费环境评价报告》由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社科院联合调查发布,首次向社会发布全省及21个地级以上市消费环境评价结果。调查课题组通过发函向相关部门采集数据、年龄在16岁以上、在调查区域内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居民等的问卷调查、专项调查、政务平台数据采集等方式计算分析形成该份报告。

    评价结果显示,2018年广东省消费环境评价总得分为76.11分。其中,佛山、广州、深圳、珠海、中山、东莞、惠州、汕头、湛江、梅州市的评价得分位居前十名。前十名中主要以珠三角发达城市为主,而梅州的消费环境位列粤东西北地区城市前列。

    据悉,报告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质量与安全、品牌与诚信、维权与监督、基础与发展和能力与评价5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及39个三级指标的消费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从梅州的消费环境的评价得分来看,场所安全、合同守信、机构设置、经济贡献等4项指标排名靠前;服务规范、行业自律、正品承诺、放心创建等4项指标排名靠后。

    在质量与安全方面,梅州综合得分位列全省第17名。其中,在更细的三级指标方面看,梅州在“消费安全”指标获得90.50分,特种设备事故率为0。在质量控制包括的“企业控制”、“行业自律”两个三级指标与质量保障包括的“商品合格”、“服务规范”两个三级指标中,仅有商品合格指标靠前,“行业自律”“服务规范”均靠后。

    在品牌和诚信方面,梅州以75.06分位列全省第9。分数显示,梅州在包括“机构设置”、“投诉和解”、“售后提升”三个三级指标的“客服售后”方面做得较为突出,位列全省第二名;而在品牌培育方面,却与广州等珠三角城市有很大的差距,甚至低于揭阳、潮州、肇庆等粤东西北城市。

    在维权与监督方面,梅州排名第8,且与第一名有较小的差距。不管在行政监管、投诉处理还是在舆论监督方面,梅州都排名靠前。

    基础与发展,梅州也表现出较好的水平,这得益于梅州“消费促进”能力位列全省第一,且分数远远甩开其他城市。该指标表示,梅州的消费对于地区的经济贡献能力强。然而,梅州在“商业基础”、“信息基础”、“物流基础”、“金融支持”等方面,都是处于较弱的水平。在消费结构包括“居民消费”、“城乡消费”、“新型消费”三个三级指标发展上,也表现平平,报告认为,该项低分城市在相关消费基础建设工作有待迎头赶上。

    在能力与评价上,梅州排名倒数第6名。消费能力弱,是个比较重要的因素。消费能力包括“消费理念”、“消费水平”、“消费诚信”、“维权能力”四个三级指标,梅州综合分数为67.69,与揭阳、云浮、汕尾、茂名、潮州等城市一起排名靠后,消费环境中的薄弱环节仍然较多,仍有较大的进步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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