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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因素助梅州居民收入稳定增长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8/2 11:27:39 浏览次数:2786
     上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2041元,同比名义增长7.4%



         梅州日报讯 记者8月1日从国家统计局梅州调查队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平稳,城乡居民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41元,同比名义增长7.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2%。

    国家统计局梅州调查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促进梅州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因素主要有六方面。

    全市经济平稳运行。2019年上半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567.3亿元,同比增长3.4%,增速比去年全年高2.7个百分点。

    工资收入稳步提升。记者了解到,从2018年7月起,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统一调整基本工资标准,梅州属广东省第四类地区,全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元/小时。同时从2018年11月起,市直机关单位及部分县(市、区)调整在职人员住房维修与物业管理补贴标准。

    转移净收入稳定增长。一方面,2018年11月起,市直及部分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调整离退休人员住房维修与物业管理补贴标准,一定程度上拉动了居民转移性收入的增长。另一方面,外出从业人员寄回、带回收入的增加推动转移净收入的增长。据梅州分市县住户调查样本显示,2019年上半年外出人员为953人,比上年同期增加34人,增长3.7%,外出人员人均寄、带回收入为4694元,同比增长5.2%。

    国家统计局梅州调查队有关负责人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提升、低保领取标准的提高也为转移净收入的增长起到了拉动作用。”

    农业生产平稳增长。上半年梅州市水果、蔬菜产量分别增长5.8%、5.3%。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77.8亿元,同比增长3.7%,其中,农业、林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分别增长5.5%、7.3%、2.2%、11.3%,农业生产的平稳增长,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奠定了基础。

    脱贫攻坚成效明显。截至6月底,全市累计筹集扶贫资金37.3亿元,投入使用32.7亿元,资金使用率为87%。实施帮扶贫困户项目55.9万个,其中实施产业扶贫项目113193个、实施帮扶贫困村项目10231个。实施光伏扶贫项目411个、旅游扶贫项目56个,建立农电商平台189个。开展贫困户劳动力技能培训99810人次,实现转移就业22441人。

    “全市8个县(市、区)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2.7亿元,受益贫困户8376户。”国家统计局梅州调查队有关负责人表示,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序开展对增加农村扶贫对象收入起到积极作用。

    稳定良好的就业环境。梅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资料显示,今年1-6月全市人社部门组织参加技能晋升培训10379人,新增转移就业人数29852人,促进创业人数1441人,稳定的就业环境为梅州居民收入增长创造了有利条件。

    (廖键 黄文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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