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商务旅行卡系根据APEC商务旅行卡(APEC Business Travel Card,中文全称“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行卡”,以下简称“旅行卡”)计划,经过申请批准,由APEC范围内各经济体的相关商务人员持有,可直接出入各APEC经济体的旅行证件。
二、APEC经济体的成员以及卡背面的英文缩写标识
目前,APEC共有21个经济体,分别是:日本(JPN)、韩国(KOR)、马来西亚(MYS)、印度尼西亚(IDN)、文莱(BRN)、菲律宾(PHL)、新加坡(SGP)、墨西哥(MEX)、泰国(THA)、越南(VNM)、澳大利亚(AUS)、新西兰(NZL)、巴布亚新几内亚(PNG)、智利(CHL)、秘鲁(PER)、俄罗斯(RUS)、美国(USA)、加拿大(CAN)、中国(CHN)、香港(HKG)、台湾(TWN)。其中美国和加拿大是旅行卡计划过渡成员,不接受其他经济体的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但为其他经济体持卡人提供签证申请和入出境通关便利;中国大陆与香港、台湾互不适用旅行卡,所以中国籍持卡人持有效卡最多可以入境16个经济体。
三、持用旅行卡有什么便利?
(一)持卡人凭本人有效护照(公务普通护照或因私护照)和旅行卡可直接往来于已批准入境的各经济体之间,有利于企业相关人员往来于各APEC经济体从事商务活动。
(二)持有旅行卡后可在卡的有效期内免办各APEC经济体的签证,免除了申办各APEC经济体入境签证的繁琐手续,既节省时间,又节省签证费用开支。
(三)申请人一次申办,五年有效,多次入境,每次入境至少可停留60天。此外,各经济体主要机场普遍为持卡人提供入出境通关便利。
四、持卡前往各经济体允许最长停留天数
60天: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越南、巴布亚新几内亚
90天: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日本、韩国、泰国、文莱、墨西哥、秘鲁、智利
如旅行卡有效期不足60天或90天,需在卡到期前离境。
五、申办企业范围
从行业角度讲,除加工制造或货物进出口类企业外,受理范围还包括金融、网络科技、教育、物流、旅游、法律、会计以及工程建筑类等企业。从企业类型角度讲,除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含上市公司)外,受理范围还包括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申办企业资质量化标准见附件1)
六、APEC商务旅行卡适用人员范围
根据有关规定,目前我国公民中有资格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是:(一)中央管理的大型国有企业中的管理人员、主要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二)地方国有企业人员;(三)民营企业人员;(四)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台港澳资企业中的中方(大陆)人员。上述人员须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因工作需要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无刑事犯罪记录或被外国、特别是实施旅行卡计划的经济体拒签的记录。
七、办理APEC商务旅行卡的收费标准
首次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以及期满续办,省外办收取费用每卡1920元人民币,其中包括外交部领事司收取每卡720元,省本级依据广东省物价局和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010〕453号文收取1200元;换发、遗失补发的收取每卡720元人民币,该费用由外交部领事司收取,省本级不收费。
八、办理APEC商务旅行卡所需材料要求
(一)申办单位的申办公函,内容包括企业性质、申办单位情况、员工人数、上年度纳税情况、近三年对外交往情况等。(模板详见附件2)
(二)申请人个人简介,简介应当注明是否有被外国特别是实施旅行卡计划经济体拒签的记录,并由申请人亲笔签名。
(三)申请人有效期不少于1年的护照复印件。
(四)申请人无犯罪记录原件。(期限应由出生日开始至开具该证件之日)
(五)申请人6个月以上的参保缴费证明原件。(企业法人可不提供,出资人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出资证明)
(六)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表。(见附件3)
(七)申请人所属企业近年与APEC经济体的贸易往来证明材料(如进出口报关单、贸易合同等;对其他如金融、网络科技类等因行业特点难以提供进出口额证明的企业,可将合同或项目计划书以及申请人过去一年曾获发的其他经济体商务类签证作为业务往来证明),并加盖企业公章。
(八)申请人所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九)已通过资质审核并在省外办建档备案的企业,在有效期内,同一企业不同人员递交申请,可免除提交企业资质材料,只需提交申请人与企业关系的证明材料即可办理。
九、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流程
由企业所属地的外事局(申请受理业务地址、电话详见附件4)对申办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规定的,报市外办审核并报送省外办复核,再由省外办上报外交部终审,外交部审批通过后同时推送16个经济体签证,签证完毕由外交部统一制卡,最后通过省外办发卡。
十、受理时限
(一)材料齐全有效的情况下,市外办审核时限为3个工作日,省外办审核时限为10个工作日。
(二)外交部制作及颁发旅行卡的时间,将根据各经济体反馈签证结果时间而定,一般需3-5个月左右。
十一、特别提示
(一)本省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相关工作按照上述指引要求执行,广州、深圳、珠海、汕头和湛江按各当地外办对外公布的相关工作指引为准。
(二)我省APEC商务旅行卡由省市(区)外事部门受理申办,未授权任何个人或中介公司代理,切勿相信有关非法招揽广告,以免上当受骗。
(三)澳大利亚要求申请人只能持一个有效的入境签证,如果持卡人在旅行卡有效期内另外申请澳大利亚入境签证,一旦获批,其后发的有效期较短的签证将自动覆盖旅行卡承载的有效期五年的“签证”,使旅行卡签证失效;目前澳方批准的旅行卡签证,既可以用于商务活动,也可以用于因私旅游,因此不建议持卡人在申请APEC卡过程中另外申请短期签证。当用于旅游为目的入境时需注意:入境时不能出示APEC商务旅行卡并且不能走专用通道。
附件1:
广东省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企业资质量化标准
序号 |
要 素 |
量化标准 |
备 注 |
1 |
与其他经济体业务往来证明 |
加工制造或货物贸易类企业:原则上应与我省同类企业上年度总体平均水平相当 |
第2项量化指标为参考条件 |
金融、网络科技、教育、物流、旅游、法律、会计以及工程建筑类企业:合同或项目计划书以及申请人过去一年曾获发的其他经济体商务类签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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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员工人数(人) |
不少于2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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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上年度纳税情况 |
完成依法纳税 |
附件2:
申办公函样式
XXXX〔202X〕X号
关于XXXXXXXXXXXX公司
XXX等X人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函
市委外办:
XXXXXXXXXXX公司是我省/市/区一家经营XXXXXXXX的XXX企业(企业性质需与营业执照上的相一致)。该公司员工人数为XX,上年度纳税为XXXXX万元。曾获XXXX、XXXXX、XXXX、XXXX、XXXXXX等荣誉称号。长期以来,该公司与APEC经济体贸易往来频繁,XXXXXXXXXXXX(详细写具体是什么样的方式和开展什么样的贸易往来合作)
为了更好地拓展公司海外业务,该公司总经理XXX和副总经理XXX等X人申请办理APEC商务旅行卡。XXX等X人无刑事犯罪记录和被APEC经济体拒签记录。经我局/公司审核,XXX等X人符合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条件,拟同意为其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
特此申办。
申请人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出生地 |
护照号码 |
从事行业 |
职务 |
1 |
XXX |
X |
xxxx年x月x日 |
XX |
XXXXXXXX |
XXXXX |
XXX |
2 |
XXX |
X |
xxxx年x月x日 |
XX |
XXXXXXXX |
XXXXX |
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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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附件3:
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表
1、个人基本信息 |
5、所属机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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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就职单位、公司或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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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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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男 □ 女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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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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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点:(国家/省/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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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的行业: |
国籍:中国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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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证件信息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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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种类:外交□ 公务□ 公务/因公普通□ 普通□ |
6、出访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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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号码: |
对外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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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日期: 年 月 日 |
访问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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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日期: 年 月 日 |
7、声明 本人谨此声明: ◇本人是一名真正商务人员或从事APEC事务的政府官员,需经常前往亚太经合组织经济体; ◇本人同意外交部领事司向已参与此项计划的亚太经合组织经济体的有关部门提供此表格中的信息,以供各有关部门审核; ◇本人从未在任何国家或亚太经合组织经济体被控犯有刑事罪行或该项指控正在进行当中; ◇本人从未被亚太经合组织经济体递解或遣送离境,或被要求离境,或被拒绝或禁止入境; ◇本人保证本申请表中所填写的一切内容都与事实相符; ◇本人同意外交部领事司为处理本人的申请可进行任何形式的查询。 申请人签名:(请在下面框内签名,请勿写出边框)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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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颁发机关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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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身份证号码:(请按身份证号码顺序如实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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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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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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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如与以上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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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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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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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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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照片:(请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标准像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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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1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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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领事司制2007.01.01 (限中国公民使用)
附件4:
广东省APEC卡申请受理业务地址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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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地址 |
咨询电话 |
1 |
广东省外办 |
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75号出国管理处 |
81367077 |
2 |
广州市外办 |
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5楼 |
83374743 |
3 |
深圳市外办 |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 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 东厅3号窗口 |
0755-88125984 |
4 |
珠海市外事局 |
珠海市香洲区中心街27号珠海市委外办对外办事窗口 |
0756-2186317 0756-2125107 |
5 |
汕头市外事局 |
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1111室 |
0754一88179871 |
6 |
佛山市外事局 |
禅城区: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410室 南海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88号 顺德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13号窗口(外事侨务类窗口) 高明区:佛山市高明区文汇路6号区委区政府办公室1号楼3楼秘书二股 三水区: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人民三路139号区政府大院1号楼301 |
禅城区: 0757-83283122 南海区: 0757-86337423 顺德区: 0757-22835520 高明区: 0757-88668992 三水区: 0757-87733819 |
7 |
韶关市外事局 |
韶关市浈江区风度北路75号市政府大楼12楼 |
0751-8891990 |
8 |
河源市外事局 |
河源市源城区富民街2号 |
0762-3388881 |
9 |
梅州市外事局 |
梅州市梅江区江南路105号 |
0753-2243085 |
10 |
惠州市外事局 |
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6号行政中心5号楼2楼234室 |
0752-2809801 |
11 |
汕尾市外事局 |
汕尾市汕尾大道市政府办公大楼129室 |
0660-3377332 |
12 |
东莞市外事局 |
东莞市南城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 |
0769-22830211 |
13 |
中山市外事局 |
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七楼711室 |
0760-88339093 |
14 |
江门市外事局 |
江门市蓬江区环市三路32号 |
0750-3503781 |
15 |
阳江市外事局 |
阳江市江城区白云路38-39号阳江市外事局 |
0662-3316602 |
16 |
湛江市外事局 |
湛江市赤坎区跃进路67号市外事局 |
0759—3181562 |
17 |
茂名市外事局 |
茂名市迎宾一路46号7号办公楼 |
0668-2289521 |
18 |
肇庆市外事局 |
肇庆市端州区城中路122号 |
0758-2229694 |
19 |
清远市外事局 |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9号震海商务大厦605 |
0763-3126007 |
20 |
潮州市外事局 |
潮州市新洋路中段494号华升园4楼(涉外事务科) |
0768-2209355 |
21 |
揭阳市外事局 |
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市政府办公大楼2号楼5楼揭阳市外事局 |
0663-8233068 |
22 |
云浮市外事局 |
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中云浮市人民政府二楼云浮事外事局 |
0766-8988232 |
“走出去”企业防疫提醒
一是保持与我驻当地使领馆的联系沟通,主动争取我使领馆的工作指导与支持,听从使领馆的指导。
二是加强与当地政府尤其是警方、卫生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与合作,积极争取他们对企业的安全保护、卫生防护等方面的支持与帮助。
三是密切关注当地疫情的最新态势,建立完善应对疫情、安全风险等应急预案,进一步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四是做好企业中外员工的教育、疏导及安抚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妥善解决他们的合理关切和困难,及时解决个别苗头性问题,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员工之间的关系融洽。
五是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主动谈论或争辩疫情相关话题问题,遇到问题以友好协商为主,不使矛盾激化,避免发生冲突特别是流血伤亡事件。
六是加强中方员工管理,近期减少不必要外出或在园区厂区外较长时间的停留,以免发生意外和不测。
七是发生紧急、突发事件等请第一时间报告我驻当地使领馆,省内总公司及省市商务、外事部门,或及时拨打外效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2308或+86-10-59913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