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拥有商标品牌且具有一定知名度;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表彰奖励等。
2.“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依托区域文化和旅游资源,经营旅游接待、餐饮服务、手工艺制作、土特产品销售等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具有代表性;持有或获准使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等。
3.“优”即“优质”个体工商户:长期诚信经营超过一定年限;拥有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非遗工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乡村工匠等传统文化标志;经营者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能荣誉;经营者拥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实际从事关联行业;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等。
4.“新”即“新兴”个体工商户:率先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拥有与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依托互联网从事文艺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等活动,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经营状况良好等。
首批: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4月15日。
此后,每年8月中旬至11月底。
申报对象为在梅州市范围内登记成立,营业执照为存续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即不含吊销、 注销、撤销、歇业状态)。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入库:
1.申报或推荐之日前2年内,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信息,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其他不宜纳入分类培育的情形:如调查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等。
(一)网页端。
1.网页打开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https://mtyx.gtgsh.com/grade-individual/home/index)选择广东省梅州市XX区。点击“登录”-“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手机扫描二维码后点击“下载执照”,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进行实名认证。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中的“扫一扫”扫码登录即可进入申报界面。
2.根据系统提示,依次填报个体工商户相关信息。
3.个体工商户结合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名特优新”其中一类进行申报,按照系统申报要求对应上传佐证材料即可完成申报。
(二)移动端。
“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有效期为3年。在分类有效期的最后一年,由认定部门进行评估,符合条件的,有效期延长3年。
(一)全国公示。被认定为“名特优新”的个体工商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进行标注和公示。
(二)专属标志。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可使用“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专属标志。各县(市、区)加强表彰奖励,结合实际发放实体牌匾、摆件及挂件,不断提升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荣誉感、归属感。
各级各部门将结合实际持续推出更有针对性的培育措施:
1.对“知名”个体工商户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深化品牌创建服务;优化专利服务和保护等。
2.对“特色”个体工商户完善技术研发、产品设计、检验检测、质量追溯、营销服务等公共服务,帮助对接上下游资源;优先安排特色产品展示宣传展示;给予特色产业发展资源倾斜等。
3.对“优质”个体工商户加强对传统手工艺、祖传手艺等的传承指导,积极培养新一代传人、匠人;加大传统技艺挖掘整理和宣传报道等。
4.对“新兴”个体工商户加大互联网经营技能培训力度;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给予减免基础费用、流量支持等各项服务措施;积极推动有实力的个体工商户“走出去”,拓展国际市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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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梅州市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与行政许可科
编辑整理:梅州市场监管